法律问答

离婚抚养费一直没付!强制执行也没给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8-17 14: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后抚养费一直没付强制执行也没给的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有工作单位的,请求法院从单位工资中强行划拨抚养费;2、有帐户的,提供帐户信息,请求从帐户中一次性划拨;3、无工作单位,又没帐户的,列出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对于离婚后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凭离婚协议书和其他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更改原约定的抚养费金额的,应当综合当事人离婚时的约定、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重新确定抚养费金额;2、如果是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据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到原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应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无理由拒绝给付抚养费的话,可以用其个人财物折抵抚养费用。如果强制执行后,行为人仍然拒绝给付抚养费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或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后抚养费一直没付强制执行也没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依法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