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8-17 15: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具体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具体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产权主体有问题,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2、房地产分离出卖,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
    3、非法转让,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