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职工社保的农村户口,还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吗?

2023-08-17 15:11: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以后双方均可领取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只能领取5000元的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自己交社保和退休有独生子女是没什么关系的,两概念,独生子女当时是国家政策所定,现在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是可以领的。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有社保的人只要符合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
    以渭南市为例,根据法律依据:《渭南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的,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公费出国留学或带工资上学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继续按原发放渠道发放。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丧偶或夫妻一方被判刑的,再婚前或服刑期满前,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抚养一方所在单位或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全额发放。
    3、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或夫妻一方为外省、市的农村居民或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由独生子女本人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负责发放。
    4、夫妻双方亡故的,从夫妻双方亡故的次月起,独生子女保健费由独生子女监护人所在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发放;无监护人的,由独生子女本人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负责发放。
    5、再婚家庭的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凭证享受各自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扩展资料:
    《渭南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第十条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实行公示制,所有对象都应当在所在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日常管理、申报审批和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并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参考资料来源:
    渭南市政府——渭南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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