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公有私房一栋,外婆已经过世。家中有舅舅和妈妈兄妹两个。外公把房子分为了三份,共15万。妈妈、舅舅和他每人一份,房子归妈妈所有,10万被舅舅拿走了。外公也知情。但没有任何的书面说明,只是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过户?是让舅舅写弃权书,还是要外公立遗嘱?如果是买卖的话合同应该怎么写?弃权书又应该怎么写?急求!谢谢各位!!

2019-06-04 12:35: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合法处分形式,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而所谓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也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至于法定继承人的赡养义务,跟继承权更是两码事,赡养义务是法定强制的,是子女对于父母之前抚养自己长大的一种回报,无论是否有遗产可以继承都应该尽到赡养义务。
  • 代书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_(基本身份情况)


    为了__,特请__和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律师事务所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原因


    二、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特征,不动产应写明财产的具体坐落位置、面积等


    三、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五、其它


    六、本遗嘱一式____份,由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