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扣百分之三十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7 15: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应当说明扣工资的理由,甚至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且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
    2、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
    3、如仍未解决的,可以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4、如劳动仲裁生效后,公司拒绝执行并拒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工资扣除百分之三十,是这样计算:第一步,把工资的数目,乘0.3(百分之三十就是0.3)得出一个数,这个数是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第二步,用工资数目减去第一步得出的那个数(就是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那个数),这样,就得到工资被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后得到的数目。如此看,如果简捷计算,可以把工资数目直接乘0.7(百分之七十),得出数目,就是工资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后,得到的工资剩余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工资扣除百分之三十,是这样计算:
    •把工资的数目,乘0.3(百分之三十就是0.3)得出一个数,这个数是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用工资数目减去第一步得出的那个数(就是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那个数),这样,就得到工资被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后得到的数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