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7 15: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有:
    1、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并且需要法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范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个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