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费最终由谁承担

2023-08-17 16: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1、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二、如何上诉法院
    1、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准备好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
    2、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4、如果一审有诉讼费,则上诉立案的同时会缴纳上诉费。
  •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是被告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所以原告认为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可以写在起诉书里,最后由谁承担要看法院判决结果。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是被告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所以原告认为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可以写在起诉书里,最后由谁承担要看法院判决结果。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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