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如果诉讼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的,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9-06-04 13:0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起诉离婚,通俗的说即男女双方到法院去,由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第二,如果要起诉离婚,就要先准备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 一、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三、夫妻离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做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但是在出现了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情况时,由父亲抚养。同时,对于不适合母亲抚养的情况,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你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离婚,一审一般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用较低,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标的额征收;律师费用可以当面协商。
    就财产分割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均分。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财产分割。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者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