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采光权赔偿标准

业主维权
2023-08-17 17: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采光权的赔偿标准的规定是:
    一: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二: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影响采光的赔偿标准:依照相邻关系的“忍受限度”来定。就是当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受到邻人侵害时,基于诚实守信原则,如果超过了社会一般人的“忍受限度”,再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标准,则影响采光人负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采光权的赔偿标准会按照专门的检测机构根据房屋结构、面积、方向等标准来测定的遭受的损失来赔偿。采光权是指权利人对因房屋结构、面积、方向影响而遭到侵害的获取阳光的权利,主要会由专业的检测机构来进行检测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