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
4、债权人将
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