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标准如下: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一般就是指土地承包人;
2、安置费应当补偿给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3、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