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证由哪个机关签发,哪个机关执行

2023-08-17 19: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 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条;
  • 法律分析: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拘留证应当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签发,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