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0年3,4月份向别人借了55万用于赌博输掉了(对方有她的借条为凭)。我于6月底由于对方讨债上门才知晓。于是我和她于2010年7月1日办理了离婚:房产转赠给婚生子,由儿子监护人我代管。她净身出户,并由我付给她离婚补偿款5万元(已付清)。由于我们都是工薪族,无力偿还,对方把我和前妻告上法庭,于2010年11月15日一审判决我付连带责任。理由是我无法证明这55万元系赌债。我真冤啊!请问:我上诉的胜算有几成?打赢官司的突破口在哪儿?!尊敬的律师,您们救救我吧!

离婚
2019-06-04 13:12: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条格式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发生的车祸赔偿,离婚后妻子是有义务进行赔偿的。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