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个月的宝宝孩子的爸爸经常辱骂他哭的很厉害都不管算虐待婴儿吗

子女抚养
2023-08-18 07:2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 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 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 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2.结果加重犯 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这里的导致重伤、死亡只能是虐待行为本省导致的,果是故意伤害重伤、死亡的情形,则应当另外定罪、数罪并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刑法并无虐待儿童罪,虐待儿童情节严重的,涉嫌虐待罪。父母打骂儿童,只有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算虐待罪。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法律分析:父母或家庭成员打骂儿童,若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