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公共停车位被私人占用怎么办,哪个部门有执法权管这件事?

业主维权
2023-08-18 07: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和当事人进行协调。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侵权行为,如发现长期使用公共车位停放汽车的,可向110交警大队投诉举报。若使用物品私占车位,找当地城管进行处理。若在小区内私人长期占用公共车位,找物业出面协商解决。
    私人停车位被占属于侵犯其合法物权,侵权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占用私人车位犯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被侵害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门投诉。
    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归谁
    1、根据红线图划定。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2、看用地性质。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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