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一楼前没有绿化,整栋楼的业主都把电动车停在窗前,离得很近,几乎停在窗边的墙上,很吵,物业反应得不到回应,

业主维权
2023-08-18 07:5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邻居投诉我违建,邻居也是违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小区绿化破坏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由小区业主所聘用,对于小区内的治安、环保具有相应的管理权利,同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报告,进行罚款或者要求恢复。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