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不赔偿怎么办
1、工伤不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机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的复查鉴定为最终鉴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职业病的类型有哪些
工伤职业病的类型具体如下: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