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可以迁孩子户口到女方家嘛

2023-08-18 08: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离婚小孩户口也可以迁移到女方家里。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一、《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不离婚是可以签小孩户口到女方那里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的材料有: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等,如果其小孩的父母同意可以将其户口迁到女方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户口是可以转大户的。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将小孩户口迁入到女方家去了,不过双方要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自行沟通协商,只有男方还有女方家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迁移手续。在确定好之后就可以准备相应材料,然后按照相应流程来操办将小孩户口迁入到女方家去,可能女方户口所在地福利政策更加好,那对孩子成长教育确实能得到更好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