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生了一个没有领证的孩子。我住了十年,然后就分开了。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爸爸向我借了4万元,是我对象转给我的。我把它转给了我爸爸,但是现在我们分开了。他让我还钱,起诉我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