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男方家千山资买方子,启子本上也有女方的名字,分手后女方能分割财产吗

同居
2023-08-18 09: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据的话可以收回
  • 两人分手后的财产,应当按照其属性来进行分割。两人分手后,双方取得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应当归各自所有;所得的财产被认定为共有的,双方可以对财产分割达成约定,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财产,双方不能达成约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对财产分割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法律分析:同居纠纷中财产的分割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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