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孩子户口上我名下,男方不同意

2023-08-18 09:2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不领。结婚不领取结婚证的,有以下的4个消极作用:1、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不会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权利的不稳定。没领取结婚证的,对方是否愿意履行夫妻义务全凭自觉,并没有法律保护;3、未婚生子的可以正常上户口,但是从小孩出生到上户口都要麻烦许多,要额外的证件、金钱和精力;4、感情的不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结婚不可以不领结婚证。结婚不领取结婚证的,有以下的4个消极作用:1、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不会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权利的不稳定。没领取结婚证的,对方是否愿意履行夫妻义务全凭自觉,并没有法律保护;3、未婚生子的可以正常上户口,但是从小孩出生到上户口都要麻烦许多,要额外的证件、金钱和精力;4、感情的不稳定。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不属于。目前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没领证结婚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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