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被刀割伤了肚子,经鉴定不构成轻伤,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18 09:3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有人身伤害,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旷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费。具体赔偿金额根据损失情况确定。
    因人身伤害造成轻伤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追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建议保留相关证据进行谈判,但如果谈判失败,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因殴打造成轻伤的,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应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文件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 在帮派中殴打或伤害他人;(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三) 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殴打、伤害他人的;(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三) 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一人以上。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 未经行政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三) 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四) 遵守行政机关关于接待客人的规定;(五) 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往其他地方,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期满,执行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本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人民宣布解除管制。法律分析因人身伤害造成轻伤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追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建议保留相关证据进行谈判,但如果谈判失败,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因殴打造成轻伤的,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应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文件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 在帮派中殴打或伤害他人;(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三) 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殴打、伤害他人的;(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三) 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一人以上。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 未经行政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三) 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四) 遵守行政机关关于接待客人的规定;(五) 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往其他地方,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期满,执行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本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人民宣布解除管制。
    因人身伤害造成轻伤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追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建议保留相关证据进行谈判,但如果谈判失败,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因殴打造成轻伤的,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应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文件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 在帮派中殴打或伤害他人;(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三) 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殴打、伤害他人的;(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三) 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一人以上。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 未经行政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三) 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四) 遵守行政机关关于接待客人的规定;(五) 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往其他地方,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期满,执行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本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人民宣布解除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持刀伤人罪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持刀伤人罪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持刀伤人要是造成了轻伤或其以上伤害程度的话,往往是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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