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了4年,但是公司却要辞退我,没有犯什么过错

2019-06-04 13:51: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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