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实我和我朋友都是成年人了,一起相约去游泳,但是我朋友溺水身亡了,要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18 10: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负法律责任。成年人一起游泳溺亡的,一般是溺亡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成年人有认识危险可能性,除非游泳的邀约者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溺水事故发生时及时救助,邀约者存在一定过错,所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当事人见证朋友自杀,如果其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则不构成犯罪,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当事人想自杀,并告知其朋友,并要求其提供安眠药,其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行为人和朋友喝酒之后朋友死了的,若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则应当负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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