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一年,被用人单位辞退,在职期间有缴纳社保,辞退有补偿

无故辞退
2023-08-18 10:0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辞退会补偿社保。劳动者被辞退,即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至合同解除当月。从合同解除的次月起,劳动者自行缴纳,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补偿。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您好,您可以要求:
    1、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您离职之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是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跟您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您仲裁的时候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因为您仲裁的理由就是单位不跟您签,所以才仲裁的。您可以保留您跟同事或者领导进行沟通的证据,例如微信、电话录音等,以证明您在这家单位工作过)
    2、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社保从您入职之日起单位就应该缴纳的,并不是试用期满才开始。需要说明一下,现在很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受理有关缴纳社保的申请或诉讼请求,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等行政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继续追问,我是一名律师。
    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采纳。
  • 未经协商一致单位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是单位违法法律规定解除武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