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2023-08-18 10:1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刑法中规定的普遍管辖权是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
    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
    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 普遍管辖指的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都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无论被控犯罪之人的国籍、居住国或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该罪行是在起诉国领土之外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该人行使刑事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 《刑法》关于普遍管辖指的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无论被控犯罪之人的国籍、居住国或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该罪行是在起诉国领土之外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该人行使刑事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