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8-18 10:1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后果
    1、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应该及时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的申报财产,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果是拒不执行的,法院通常会采取强制的措施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二、法院执行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程序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 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上规定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还有可能将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果拒不执行的,法院会取采强制措施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