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还没有,名下只有一所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2023-08-18 10:2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处房产,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其他住所和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标准。而且这个住所是以本市范围内家庭,而不是个人为单位。其次,即便没有其他住所,只要给他安置住所后,一样可以执行该房产。
  • 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此来看,就算只有一套房,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若是生活必需的住房,那么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或者抵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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