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合同无效是否影响抵押权设立

抵押担保
2023-08-18 11:0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合同无效,那么抵押权也无效。其中,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抵押合同无效影响抵押权设立。抵押合同无效但设立抵押权的,如果登记部门没有过错,债权人可以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权一并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抵押合同无效影响抵押权设立。正常情况下,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同时设立的情况。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一般不会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