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通过手机号码查对方的身份证号码。

2023-08-18 11: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姓名,但是因为身份证属于个人隐私,如果通过身份证查询别人的姓名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如果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同意之后才可查询。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有身份证号码可以查个人档案的。但一般只能在公安机关查询,且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才有可能查询。因为身份证号码涉及个人隐私,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通过身份证知道对方联系方式的办法:当事人可通过该身份证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等登记信息取得其联系方式。但前述登记信息,个人一般是不能查询的,只能在诉讼中,申请法院依职权予以查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