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房二卖的处理方式为: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形下,因
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因实践中的情形复杂,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商品房
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