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狱服刑人员怎么办理财产终结

2023-08-18 11: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法院可以出具终结执行财产裁定书,作为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被判刑后对自己的财产的处理办法: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管理。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属于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法律分析:财产刑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罚金,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强制缴纳;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也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和公安机关一起执行。因此,犯罪分子被判处财产刑的,必须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