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往我家的水泥路,被施工挖掘机压坏的水泥路面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18 12: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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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首先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只能起诉解决。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水泥路被大车压坏了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投诉的,这样管理机构就可以找他赔偿的了。找运管所举报的同时也要向当地媒体反应举报货车超载破坏公路,这样媒体曝光加运管所治理,货车超载就会得到遏制。能够向政府申请,通常来讲乡村道路是由政府财政拨款修建。
    占用农村道路如何处理
    1、双方可以友好协商或者请村委会的人进行调解;
    2、若占用的是公共道路,可以向村委会或者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3、若占地影响到自己出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拆除占地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改建、拓宽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结合部,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
  • 道路开挖手续办理方法:1、受理,申请人在政务中心一楼窗口报件。2、复审,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踏查现场及复审。3、审核,业务处室领导审核。4、收取道路挖掘复原费,申请人缴纳道路挖掘复原费。5、办结,申请人缴纳道路挖掘复原费后出证办结。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所需材料:道路挖掘申请表(盖建设部门章);规划部门批件;管线单位会签单;设计图纸(盖规划部门章);挖掘施工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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