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8-18 12:3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的规定如下:应当由当事人主动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开展离婚调解,且调解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后,予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应订立书面协议,并签字或盖章,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的,调解结束,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
    1、开始调解。一般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
    2、展开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3、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具体如下:
    1、进行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宣读调解规则,对夫妻双方进行教育疏导,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居中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后,由审判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调解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失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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