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水灾房子被淹国家会赔钱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18 12:4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从法律上来说,对于房子被淹了,国家是不会进行全额补偿的,因为自然灾害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对于灾区的重建,主要还是依靠群众的力量,其次,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当然补助力度视不同的情况而定。对于困难群众,国家当然会加大补助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法律分析:洪水受灾国家有补偿,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具体标准。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八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 法律分析:这个看当地规定,一般是按房屋的市场价格的50%给予补偿的。 洪灾中有房屋倒塌,政府民政部门有专门的救助资金帮助重建或给予重建补贴。红十字会以及民间的慈善组织也会予以救助。 水灾是不可抗力,不是行政机关对民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不存在赔偿一说,只能说是进行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
    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