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要离婚,有一套房子,正在还贷,房产证还没发放,但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我,但怕到时候房产证变更的时候男方故意不配合签字,是不是现在需要签一份房产证变更协议?

房屋产权
2023-08-18 12: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协议离婚房屋不一定需要变更的。若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汇总约定需要进行变更的,则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变更手续。若当事人未就变更进行协商的,则无需办理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既然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夫妻一方,但房产证上却是另一方的名字。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建议尽快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和离婚证,直接去房产局申请变更登记,把房产证改为自己的名字即可。
  • 夫妻协议离婚的,不一定需要对房屋的户主进行变更。若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汇总约定需要进行变更的,则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变更手续。若当事人未就变更进行协商的,则无需办理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