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防卫过当,给对方腿打断我叔叔要负刑事责任吗?

2019-06-04 14:2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
    防卫过当指防卫人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所施加的侵害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损失的行为。防卫人实施正当防卫时,如果超
    过了必要限度,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明显不相适应,则这种防卫行为就由正义的、合法的行为转化为非正义的、违法性的行为,即防卫过当具有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这必
    然会给受害人(不法侵害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根据侵权法的原理,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负责。因此,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防卫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 身体伤害,即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