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如何计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讨薪
2023-08-18 14: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计算:连续工龄两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发;连续工龄两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来发;连续工龄四年以上六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连续工龄六年以上八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来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来发。另外,如果是孕妇员工进行产检的话,工资是需要正常发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孕妇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可由用人单位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具体的病假工资的数额则可根据劳动合同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需要工资的具体的发放,通常情况下应当履行相关的请假的手续,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60%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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