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8-18 15: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为主观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为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为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是故意,和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伪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