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遇到医疗事故家属该怎样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18 15: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医疗事故家属不能慌乱,要积极采取有关措施,保护自方合法权益。家属可以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这一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医疗卫生部门处理,或者将医疗机构告上法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
    (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可以选择跟医疗机构协商、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