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6年免检的,脱审半年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08-18 15:14:09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脱审在三个月以内,会被口头警告,驾驶人应尽快年检;脱审超过三个月以上两年以内的,罚款50-200元并扣3分;脱审超过两年的,车辆档案会被注销,一般需要缴纳罚款才会予以恢复。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 法律分析:汽车脱检也就是没有在年审到期前进行审车,可能产生的后果如下:
    (1)按规定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
    (2)未按时年审上路车辆记3分、罚款200元,一般不扣车;
    (3)未参加年审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自己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理赔;
    (4)若逾期超过3个检验周期的车辆强制报废。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 免检车辆脱审1个月,可以直接去车管所办理补审手续。符合免检政策的车辆,直接准备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电子合格标志,需要上线年检的车辆,因为不能上路行驶,需要采用拖车等工具运到检测站完成年审。
    汽车年审内容包括哪些
    1、检查汽车发动机、底盘还有其他附属设备是否干净、有效,汽车漆面是否均匀美观,汽车的重要部件是否出现更换的情况,确保和初检时相符;
    2、检查汽车的制动性,汽车的灯光以及汽车的排气及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建议车主提前对车辆进行检查,避免在年审时出现问题;
    3、检查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等,同时检查汽车的档案是否和登记一致,如果有变化,是否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不全,汽车年审不能通过等。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机动车6年免检的,脱审半年怎么办?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行政纠纷问题
机动车6年免检的,脱审半年怎么办?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