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根据事实的原则;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劳动仲裁委或者调解组织等机构在处理争议时都需遵循上述原则,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