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责任都有什么影响

2023-08-18 16: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责任的主要影响:
    1、保证人可能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3、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丧失;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受到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责任的影响主要有:
    1、保证人可能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3、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丧失;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受到限制。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主债务人破产后对保证人的影响为:由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