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我名下的孩子户口,男方不同意

2023-08-18 16: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有孩子的男女双方可以没有结婚证,因为我国已经取消了准生证制度,孩子随任意一方落户即可。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有结婚证,不能确定男方是孩子的父亲,也不能认定男女双方是夫妻关系,不能够给孩子落户,必须要有结婚证,并且要准生证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齐全才可以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不属于。目前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没领证结婚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