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说法院把我卡冻结了然后我跟原告商量好一个月还多钱,然后法院给我解开了几个卡,我卡里面如果进去大额的话,法院会不会再冻结了。

2023-08-18 17:1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法院冻结银行卡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因原告申请冻结,属于司法保全,这种冻结一般在法院判决后,被告履行了判决书内容的,就可以正常解冻。还有一种是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这属于执行冻结,这个冻结期限是六个月,六个月后如果原告没有继续申请冻结,一般也会解冻。不过会被强制执行名下财产。


  • 法律分析:法院冻结的是个人银行账户,再次办卡依旧是冻结的。因司法需要被法院冻结:① 按规定缴纳罚款;② 等法院办理完成相关事宜,不需冻结时即可解冻;③ 一般冻结期限为六个月,法院可要求追加至一年或永久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一般情况下,法院冻结了一张银行卡,并不会所有卡都被冻结,但是如果这张卡里面没有足够的钱可供法院执行,银行依据法院判决是会冻结其他卡和存折的。
    拓展资料:
    冻结财产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冻结、查封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法律依据:《实施办法》设置了多渠道的救济措施,比如实施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行人员应该听取并记录;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解除冻结、查封措施;涉案当事人对冻结、查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等。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冻结财产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院制作的冻结裁定,对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实施的一种暂时剥夺其处分权利的强制措施。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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