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复审驳回怎么解决

商标
2023-08-18 17: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驳回复审的条件如下:
    (一)复审申请人应当为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二)商标驳回复审应当在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三)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驳回复审的处理办法:商标驳回复审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再审决定不服的,就再审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驳回复审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正确的,应遵守其决定,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