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解决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的问题?

商标
2023-08-18 18:3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后,被抢注的人或者还是组织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陈述事实和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被抢注的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陈述事实和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
    1、商标被抢注之时,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2、商标被抢注之后,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的申请;
    3、其他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