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08-18 18: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免责如下:
    1、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债务履行方式和期限的;
    3、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者诉讼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
    5、债权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到胁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
    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7、担保人可以适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况为:债权人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或者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不需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