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电动车主责,轿车次责,电动车车主受伤,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8 18: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由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承担。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对于个人车辆是否有误工费,要看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发生交通事故后,遭受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没有住院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车祸没有住院能赔偿误工费吗
    1、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了实质的误工损失,不管有没有住院都需要赔偿误工费;
    2、若没有造成人身受损,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没有住院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关于误工费的说法,是因为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误工费会根据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来进行对受害人的赔偿,与受害人的收入能力相关,且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身体遭受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说,误工费应当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