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房屋租赁问题

房屋租赁
2023-08-19 00: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房屋租赁面积有疑问的,其处理方式为,与出租人协商,确定实际的租赁面积,修改或者补充进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确认。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
    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
    (2)请求要具体明确。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
    (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处理如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无权单方涨租,承租人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扣取相应押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出租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收回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